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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务员制度创新概况 一、公务员通用分类标准(UCS),更新了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 职位分类是政府机构人事管理的基石,是待遇制度、集体谈判和人事聘用的基础。加拿大国库委员会与公务员委员会从1996年开始对己运行30年的公务员分类制度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一系列陈旧不堪、兼容性差、问题较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进行改革,以减少职位分类和相关人事制度的成本,提高效率。研究结论表明,旧的职位分类系统中大多数的职位定义及其衡量标准需要根据时代特征和工作性质进行修订,以反映当前的现实情况;另外,现行职位分类存在性别岐视、同工不同酬、等级森严、侧重过程、互补性差等问题,急需修补。 1、通用分类标准的目标 建立通用分类标准,首先,要体现通用性,即这一标准要适用于国家机关所有职位的绩效考核。其次,要体现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职位,要一视同仁,不允许出现性别、种族等方面的歧视。再次,这一新的分类标准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利于各部门人事管理者增加工作透明度、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通用分类标准的四大要素 通用分类标准是按照工作性质、权责大小、涉及的能力与技能以及工作环境等制定的,包括四大要素,即责任、技能、努力、工作条件。为了使这一新标准更具操作性,通用分类标准的四大要素包括了十六项子要素。 责任要素,体现职位所具有的权责。包括提供信息(为他人提供有效使用的信息能力)、支持个体发展(确保社会成员健康与在成长过程中不受伤害)、人事管理(领导下属共同达到联邦政府确定的目标)、财物(涉及计划与控制、获取资金与经费开支三个方面)、有形财产和产品、执法(确保按照联邦法律、法规办事)六个方面。 技能要素,体现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技能。包括有关工作内容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背景知识(工作所需的人文、组织、法律等内容)、交流技能(职位发现或收集信息的能力)、运动和感知技能(控制机体的能力与运用思维的能力)四个方面。 努力要素,体现工作的专注程度。包括脑力劳动(运用思维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和情智方面的付出、持久的专注、体力劳动三个方面。 工作条件要素,包括工作环境(适合最佳工作的心理与生理环境)、健康风险(承担工作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两个方面。 3、通用分类系统原分类的72个职组改为29个 按照通用分类标准,将未改革前的联邦政府公务系统72个职组改为29个。涉及管理的职位共5个;专业技术职位共有19个;经济与社会科学职位有1个;不由工会代表的职位共有4个。 二、行政管理人员能力评估,更加注重以能力为核心。 加拿大公务员委员会人事心理中心是专门负责研制、开发联邦公职人员素质测评系统和为各部门提供测评与咨询的非营利性机构。共有心理学家120多人。近年来,主要开发的测评工具有:评价中心、情境模拟测验、文件筐、纸笔测验与论文式考试、资格评价、标准化的工作经历审查、委员会面试、综合测评工具、第二语言评估等。 1、高级管理人员测评的十四种能力 人事心理中心在总结多年测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高级管理人员能力测评的十四项指标,同时,不仅给出了它们的描述性与操作性定义,而且确定了每项测评要求在不同层级测评过程中所赋予的权重。这十四项能力指标分别是: 认知能力、创造力、观察力、行为管理能力、组织意识、团队精神(与内部员工之间)、促进合作的能力(与各部门之间)、人际关系能力、沟通能力、耐力(承受力)、道德与价值判断、人格、行动的灵活性、自信。 2、全方位(360度)反馈系统 此项工作是建立在对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主要应用于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职业生涯的开发与咨询。 这种全方位反馈系统主要分五个部分:一是用纸笔测验来评价一个人的发展潜能;二是实施14项领导能力的测评;三是分别实施自我评价、上级(至少2名)评价、同事(至少5名)评价、下级(至少5名)评价;四是对比不同组别对被评价者的评估结果,综合给出考核结论;五是综合以上四方面的结论,给出被评价者的发展建议。 3、公务员素质测评新进展 一是公务员素质测评必须建立在平等就业原则的基础上;二是测评的要素要有“软性”能力的测评,如人格——非智力因素;三是真正实现对“潜能”的测评;四是要在测评中体现公共服务组织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观内容;五是实现计算机化的“在线”测评;六是要确保测评工具的表面效度。 三、联邦公务员的雇用,更加突出公平性与用人部门的权力 截止到2001年3月31日,加联邦78个政府部门共有雇员151000人,预计2000-01财政年度有32000个空缺职位急待补充长期工、短期工和学生工。 加联邦政府雇用人员的三大原则:一是过程原则,强调任用过程必须做到公平、透明、公正;二是效果原则,强调选拔人员必须以能力为核心,选用人员要做到有代表性和非党派性;三是管理原则,即强调各用人部门在技术与经费上的可负担性和政策的灵活性。 联邦政府公务员委员会在人员雇用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宏观人力资源计划和国家急需项目的人力资源补充计划;通过媒体面向公众公布招聘职位;为个人或部门提供测评服务;监督检查各部门雇用人员的情况。 政府各部门在人员雇用方面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本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利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测评并决定是否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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