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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特的核心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的价值的过程。自主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体现为新的科学发现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品牌等。
原始创新:是指前所未有的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原理性主导技术等创新成果。原始性创新意味着在研究开发方面,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独有的发现或发明。原始性创新是最根本的创新,是最能体现智慧的创新,是一个民族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的重要体现。
集成创新:是指通过对各种现有技术的有效集成,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新兴产业。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指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学习、分析、借鉴,进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发展中国家通过向发达国家直接引进先进技术,尤其是通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式获得国外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实现自主创新,不仅大大缩短了创新时间,而且降低了创新风险。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公认的评价指标:
1、企业技术开发费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性企业2-3%;创新能力能力强的企业应达5%以上;
2、企业拥有主导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及标准等)。一般性企业拥有生产主导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在国外基地生产销售的专利,创新能力能力强的企业具有主导产品在国内及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控制权;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销售产值、利税占企业产品销售总收入、利税的比例,创新能力能力强的企业应达50%以上;
4、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及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的情况,创新能力能力强的企业应拥有相对独立的企业研究院(所),并与国内外研发、推广企业主导产品高端技术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紧密的合作研究。
5、企业拥有稳定、高效的创新队伍。创新能力强的的企业均有创新激励政策,企业拥有受过专业技术教育的企业员工应高于20%,专业从事技术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应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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